重慶中心城區路內停車收費執行新標準
時間:2022-04-16 來源:重慶網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近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關于機動車路內停放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4月15日起中心城區將執行新的機動車路內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具體收費標準見圖示)。
據了解,機動車路內停放服務收費,以半小時為計費單位,不足一個計費單位的按一個計費單位計費;跨白天、夜間時段停放的按不同時段收費標準累計計收;不得采取包月、包年等其他方式收費。路內停車泊位停放時間不超過15分鐘的免收停放服務費,超出15分鐘的從始停時間起計費。
此外,路內停車泊位經營管理者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市市場監管部門有關規定進行明碼標價,將收費主體、價格形式、收費依據、收費標準、減免范圍、市場監督和行業主管部門的投訴舉報電話等內容在顯著位置進行公示。
軍車,執行緊急任務時的制式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搶修救災車輛免收路內停放服務費;法律法規規定享受減免政策的其他車輛,應免收或減收路內停放服務費。
中心城區以外的區縣(自治縣)由發展改革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在報經當地人民政府(管委會)批準后,制定機動車路內停放服務收費標準。
重慶市中心城區機動車路內停放服務收費標準
區域 |
停放時段 |
收費標準 |
重點 管理區域 |
白天 (7:30含—20:30含) |
首小時:3.00元/半小時·泊位, 次小時起:4.00元/半小時·泊位 |
夜間 (20:30—次日7:30) |
2.00元/半小時·泊位, 最高不超過10.00元/次·泊位 |
|
一般 管理區域 |
白天 (7:30含—20:30含) |
首小時:2.00元/半小時·泊位, 次小時起:2.50元/半小時·泊位 |
夜間 (20:30—次日7:30) |
1.00元/半小時·泊位, 最高不超過5.00元/次·泊位 |
原始文件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機動車路內停放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 渝發改規范〔2022〕1號
為促進機動車停放設施合理有效利用,緩解道路交通擁堵狀況,利用價格杠桿引導更多機動車使用路外停車設施,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關于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15〕2975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我市機動車路內停放服務收費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城市管理、公安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利用城市道路劃設的機動車停放泊位,向公眾提供停放服務并收取費用實行政府定價。按照路內高于路外、重點管理區域高于一般管理區域、白天高于夜間等原則實施差別化收費政策。
二、中心城區機動車路內停放服務收費標準見附件;中心城區以外的區縣(自治縣)由發展改革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在報經當地人民政府(管委會)批準后,制定機動車路內停放服務收費標準。
三、各區縣(自治縣)發展改革部門配合當地城市管理、公安部門綜合土地開發強度、區域功能定位、公交發展水平、路網容量、道路交通擁堵情況以及區域內機動車停放泊位數量等因素,劃分重點管理區域和一般管理區域范圍,由當地人民政府(管委會)公布實施。
四、機動車路內停放服務收費,以半小時為計費單位,不足一個計費單位的按一個計費單位計費;跨白天、夜間時段停放的按不同時段收費標準累計計收;不得采取包月、包年等其它方式收費。
五、路內停車泊位停放時間不超過15分鐘的免收停放服務費,超出15分鐘的從始停時間起計費。
六、軍車,執行緊急任務時的制式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搶修救災車輛免收路內停放服務費;法律法規規定享受減免政策的其它車輛,應免收或減收路內停放服務費。
七、機動車路內停放服務收費收入應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相關規定,及時全額繳入同級國庫。
八、路內停車泊位經營管理者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市市場監管部門有關明碼標價方式的規定進行明碼標價,將收費主體、價格形式、收費依據、收費標準、減免范圍、市場監督和行業主管部門的投訴舉報電話等內容在顯著位置進行公示。
九、本通知自2022年4月15日起執行。原重慶市物價局印發的《關于公共停車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渝價〔2014〕175號)有關臨時占道停車收費的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準。
附件:重慶市中心城區機動車路內停放服務收費標準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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